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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由土地使用者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提交资料:
  ⑴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图件及批准文件
  ⑵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全部交付凭证
  ⑶申请人身份证明:是单位的提交法人证明和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材料;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委托代理登记的,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件。
  2、地籍调查:土地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进行权属性质及四至界定等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外业组织本宗地及四邻现场指界、设置界标、填写地籍调查表、四邻签字盖章、实地解析界址点坐标、内业绘制地籍图件。
  3、审查审核:地籍调查完成后,对申请人资格、宗地自然状况、土地权属情况、登记资料等进行审查审核。首先由土地登记人员进行初审,提出是否具备土地登记条件的意见;然后,呈分管局长(局长委托)审核,提出是否准予土地登记的意见,报局长(分管市长委托)审定。
  4、注册登记:土地登记部门根据审核批准意见,对土地使用权进行登记、记载。
  5、颁发证书:土地登记部门对土地使用权登记后,填写打印土地证书,向土地使用者颁发。
  办理机关: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科
  电话:808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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