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全国消费者协会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中国消费者协会会长王众孚主持会议。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在会上强调,各级消协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 王东峰对中消协第四届一次理事会的圆满召开和新当选的会长、副会长以及常务理事、理事表示祝贺,指出此次会议对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消协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重要的指导意义。 王东峰对多年来中消协和各级消协组织的工作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强调更加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他表示,中消协和各级消协组织是依法成立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多年以来,中消协和各级消协组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责,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强化消费宣传教育,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认真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国际交流与合作,着力构建消费维权长效机制,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建言献策,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我国消费者保护运动的深入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特别是各级消协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支援抗震救灾,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以及广大消费者的普遍欢迎。 王东峰指出,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发展阶段,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更加繁重的任务。认真做好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仅对于保障消费安全、化解消费纠纷和调处社会矛盾具有重要现实作用,而且对于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各级消协组织要在巩固以往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更加高度重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适应新任务的要求,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置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改善民生的大格局中思考、研究和部署,着力解决广大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真正把消协组织建设成为消费者之家,努力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王东峰指出,党的十七大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进行了全面部署,也为做好新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消协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好消费者权益为目标,以监督商品和服务、受理和处理消费纠纷、开展消费教育为重点,加大维权和服务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在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手段和保障消费安全上下功夫,积极构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奥运盛会的召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一要加大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力度,努力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是消协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项重要职能。各级消协组织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加大灾区消费维权力度,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依法保护好灾区消费者权益。各地还要结合消费特点和实际,以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食品、农资、日用消费品等商品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调研、商品比较试验,强化商品监督,努力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各地要以公共服务和与消费者生活关系密切的行业为重点,突出抓好电信、旅游、保险、金融、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共交通等服务行业,引导经营者健全行规行约,督促企业自律,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消费环境。要针对消费者投诉、咨询和反映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调查和监督、调解消费纠纷、公开披露、查询建议、消费体察、点评评议等多种手段,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商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履行法定义务,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要加大受理和处理消费纠纷力度,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调解消费纠纷,既是各级消协组织直接服务消费者和为消费者排忧解难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任务,又是履行职能和“迎奥运、保安全、促发展”的重要责任。 中消协和各级消协组织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平安奥运行动”,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积极开展对消费者的法律、法规宣传,完善消费维权网络体系,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覆盖面,及时受理和处理国内外消费者的投诉,有效调解消费纠纷。要进一步规范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不断提高调解消费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切实把消费纠纷和消费者的诉求及时就近解决在企业和基层,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作出积极贡献。同时,各级消协组织要对受理和处理的大量消费者咨询和投诉进行综合分析、比较研究,特别要关注消费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出有质量的分析研究报告,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引导、消费提示和消费警示,并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和研究政策提供可靠依据,努力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三要加大消费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消费教育是消费维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消协组织要着眼于服务广大消费者和培养未来成熟的消费者,多形式广泛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并从消费需求对生产和市场的拉动作用出发,进一步研究和审视消费教育在提高人们生活质量、依法维权、促进产业发展和扩大对外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制定相应的消费教育总体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科学、合理、文明消费,增强消费维权理念,为消费维权奠定坚实的知识基础和提供智力保障。要广泛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网络等有效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执法机关、行业组织的宣传,充分发挥各方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努力构建消费维权工作长效机制。各级消协组织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需要出发,在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和手段上下功夫,努力为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要进一步创新消费维权体制,强化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在乡镇、街办设立消协分会,在社区和农村的行政村设立消费者投诉站,要在现有的基础上扩大社会覆盖面,力争早日实现全覆盖。要进一步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和制度,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的要求,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和解制度、消费纠纷调解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等。还要建立健全消费维权领导责任制度、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重大群体投诉问题应急调处机制等,建立健全与各级工商机关消保机构和中国消费者报社及其记者站之间的“三消”合作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和创新消费维权新机制。要进一步创新消费维权手段,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针对消费维权网络点多面广和咨询投诉量大的特点,依托现代科技,加快推进消协系统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研究规划,制定方案,争取各方面的支持,积极分步实施,并与工商机关的12315信息化网络相连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逐步实现消费维权网上受理咨询和投诉举报、网上调解消费纠纷、网上动态分析、网上发布消费信息等,为更好地发挥消协组织的职能作用提供技术支撑和网络化服务。 王东峰要求进一步加强消协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他指出,各级消协组织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和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建设高素质队伍,运用高科技手段,实现高效能监督和高质量服务,不断提高消协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国际影响力和消费维权的能力与水平。 加强各级消协领导班子建设和组织建设,不断健全消费维权组织网络体系。要切实加强消协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各级消协组织,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选人用人的机制,切实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建设团结和谐的班子,带出坚强和谐的队伍,建设和谐有序的消协机关,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领导保障。要切实加强消费维权组织网络体系建设,在建立健全省、市、县消协组织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消协基层分会和行业分会建设,努力扩大设立在乡镇、街办的消协分会和设立在行政村和社区的投诉站的社会覆盖面,切实为各级消协履行职责提供组织保障。 加强干部培训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消费维权的能力和水平。各级消协组织要按照建设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和作风上过硬队伍的要求,在干部教育培训上下功夫,加强消协工作者的政治经济理论和相关法规政策的学习,特别是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丰富知识,苦练内功,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提供思想保障和人才保障。要把消费维权能力建设始终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着力提高消协组织和广大消协工作者从政治上把握和处理消费维权问题的能力、依法维权的能力、调解消费纠纷的能力、综合协调分析和服务的能力、消费引导和应急处置消费安全突发问题的能力,以及改革创新的能力,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消协系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加强协作配合,不断提高消费维权的整体合力。消费维权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正确处理依法履行职责与加强协作配合的关系,努力营造内和外顺的工作环境,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整体合力。要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各职能机构的协作与配合,相互支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合力;要加强与公安、质检、卫生、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和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各部门在消费维权方面的整体优势;要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其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行业自律、规范行为、社会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继续加强与国际消联和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联系,广泛开展双边与多边合作,加强交流,借鉴经验,扩大我国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为拓展国家利益和建设和谐世界贡献力量。同时,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周伯华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重视和支持消协工作,为消协组织履行职责和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消协工作再上新台阶。 王东峰最后强调,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任重而道远,各级消协工作光荣而艰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工商报提供2008-06-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