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7-27 15:30:51 |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东营市胜利振兴小学2020年招生简章
根据《东营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东教发〔2020〕16号)和《河口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一年级招生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0年计划招收3个教学班,共100人。
二、招生范围
仙河地区振兴小区、蓬莱花苑、幸福小区、光明小区和商贸城碧水华庭。
三、招生对象
凡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采取登记入学方式,由其法定监护人带着适龄儿童本人并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8月10日-12日
上午 7:30-11:3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东营市胜利振兴小学 光明校区
招生咨询电话:0546-8580005/8588957 13954687206
五、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 常住居民子女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含“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胜利油田职工需提供胜利油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信或实际居住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医疗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非常住居民子女
(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
①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需材料要求
(1)适龄儿童报名入学提供的住房情况证明(或房屋租赁许可证)、居住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手续必须由房管、户籍、劳动保障和工商等职能部门正式出具。
(2)所有复印件资料,要用A4纸单面复印,并按照先后顺序排序装订。
(3)报名时,家长领取《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申请登记表》,认真填写后与以上材料一并交给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
4.其他要求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我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教育部或省市有关部门规定教育优待政策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的,可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
六、符合入学条件名单公示
8月20日,学校公示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公示地点为胜利振兴小学光明校区。
七、录取通知书发放
根据学校公示的入学名单,8月21日,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本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八、阳光分班
8月24日上午,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
东营市胜利振兴小学
2020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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