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8-21 15:32:44 |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东营市胜利振兴小学“阳光分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广大学生公平享有教育资源,根据《东营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东教发〔2020〕16号)和《河口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保证“阳光分班”工作科学、规范、公平、有序进行,切实将阳光分班工作做实、做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导,均衡配置各类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阳光分班”,让每一名学生都能享受到公平公正的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强化监督、严肃问责的原则,严格实施小学“阳光分班”工作,使“阳光分班”工作逐渐趋于制度化、规范化,使小学“择班”现象得到遏制,营造有利于教育健康发展、学生健康成长的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英勇(校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吕贞郁(副校长) 臧艳萍(副校长)
成 员:耿艳 刘冬梅 张佃升 石胜海 于晓 刘长城
四、具体实施
1.通过公示栏、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家长公告阳光分班政策。开好教师会和家长会,大力宣传阳光分班的意义、措施和政策,营造良好的阳光分班环境。
2.公告阳光分班时间8月27日上午,区教育局基教股现场监督。
3.公告并介绍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搭配情况。遵循优势互补原则,均衡配备教师。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安排打印一式三份,一份上报河口区教育局,一份在学校公开栏公示,一份学校备案。
4.在现场人员的监督下,利用东营市义务教育均衡分班软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一年级新生进行均衡分班,并打印分班名单一式三份,一份上报河口区教育局,一份在学校公开栏公示,一份学校备案。
5.在现场人员的监督下,组织新任的一年级班主任当场随机抽取所带班级。由班主任在分班名单上签字确认,确定任教班级。
6.分班现场全程录像、分班电子文件刻录光盘,向河口区教育局报备。
7.学校当场公布并在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河口区教育局备案。按主管教育部门要求,参与“阳光分班”的学生给予新生建籍,未参与“阳光分班”的,不予注册学籍。
五、加大监督力度,确保阳光分班公平公正。
分班过程中,学校邀请主营单位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参与,确保阳光分班工作公平、公正。
东营市胜利振兴小学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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