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1-04-22 10:57: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

二级

全社会

特定

群体

主动

依申请

1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1.受理环节:受理情况公示、报告书(表)全本

2.拟决定环节: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

3.决定环节:环评批复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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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行政许可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1.企业或单位关闭、闲置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核准结果

2.企业或单位拆除、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审批结果

3.企业或单位拆除闲置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审批结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5.《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6.《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7〕42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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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行政处罚流程

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3.处罚执行情况:同意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2.《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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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4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2.《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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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行政职责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按要求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限,受理投诉、举报途径,督察反馈问题,受理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7〕42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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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行政职责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4.《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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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

1.环保公众开放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2.参观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活动开展情况

3.在公共场所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4.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5.开展生态、环保类教育培训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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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

生态环境举报、咨询方式(电话、地址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访办法》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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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公共服务事项

污染源监

督监测

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环发〔2013〕81号)

3.《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

4.每年印发的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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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公开重点生态环境举报、信访案件及处理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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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

水环境质量信息(地表水监测结果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实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和PM2.5浓度;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结果(包括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监测点位、执行标准监测结果);其他环境质量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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