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6-16 15:05:04 |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根据东营市河口区教育局《河口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一年级招生安排如下:
一、招生范围
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实行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仙河地区振兴小区、幸福小区、光明小区、碧水华庭、蓬莱花苑、仙河商贸城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二、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收4个教学班,共160人。
三、招生对象年龄要求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小学一年级严禁招收不足龄或已经具有小学学籍的学生,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招生服务区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报区教育局批准。
四、报名时间
网上模拟报名时间为7月8日-9日(9日下午18:00终止)。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0日-12日(12日下午18:00终止)。
网上补报名时间为7月15日-7月16日,网上报名时间审核不通过和因特殊情况错过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可将材料送至学校志愿服务岗,由值班老师进行现场审核,然后统一送至教育局进行审核。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通过“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进行报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陆“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网址: http: //60. 214. 234. 177: 9002/front/index)或“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登记。信息审核贯穿报名入学全过程,请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2.网上补报名。网上报名未审核通过或错过网上报名的家庭,于7月15日-16日(16日下午18:00终止)到学校进行咨询(招生报名期间学校设有志愿服务岗)。
全区适龄盲聋(哑)儿童、少年和在市中心城区居住的智力障碍、孤独症学生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具体招生简章见东营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
六、时间安排
1.7月8日-9日(9日下午18: 00终止),一年级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统一网上模拟报名。.
2.7月10日-12日(12日下午18: 00终止),一年级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统一网上正式报名。对使用网络不方便或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到学校志愿服务岗,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登录平台报名。
3.7月15-16日(16日下午18:00终止),网上报名未审核通过或错过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到学校进行咨询(招生报名期间学校设有志愿服务岗)。
4.7月18日,各学校公示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
5.8月15日前,各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公开“阳光分班”,向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七、平台填报信息
填报“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前, 需掌握学生身份证号、父母身份证号、家长手机号码、网签合同编码(未办理不动产证者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非常住人口选填)等准确信息。
八、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如线上报名没有通过,请按以下子女类别准备相应的补充材证明料到现场进行审核。(原件及复印件1份)
1.常住居民子女
①户口簿(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包含“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胜利油田职工需提供胜利油田二级单位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信或实际居住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医疗保险卡。
2.非常住居民子女
(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
①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
②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
③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
②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
③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
九、特别说明
1.入学材料坚持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出具房屋租赁许可证登记房产地址必须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否则按户口簿或登记房产地址入学。
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教育部或省市区有关部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可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3.试行“长幼随学”服务。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有子女在同一所学校就读的,家长可以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核实,家庭其他子女可到该校报名入学。因学校学位不足等原因无法满足多子女同校就读的,按照划片范围到招生服务学校就读。
4.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5.网络报名需要提供材料清晰扫描图片,网络报名审核不通过,现场审核需要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及复印件。复印件请用 A4纸复印(父母双方身份证、居住证复印到一张A4 纸上,户口本各页复印到一张 A4 纸上),并按照上述先后顺序装订好,所需原件及复印件将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6.录取情况将于学校公众号、QQ群予以公示。
十、招生联系电话
张老师: 8588957 13854686877
2023年新生QQ群:101279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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