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康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资质整改情况及处理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08 17:23:5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山东康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建筑业资质动态核查,因该公司建筑资质不符合要求,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先后于2023年4月23日、2023年8月4日和2024年4月3日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公司仍未提供整改资料。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规定,现对山东康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情况及处理意见予以公告。

本公示期从即日起至 2024年11月7日,公示期内企业可依法陈述、申辩,需陈述、申辩的企业应于2024年11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交通局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室,逾期我局将依法上报开发区审批服务局撤回其相关资质证书。

联系电话:0546-8019359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交通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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