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33705000043387626/2024-00359 | 发文字号: | 东港开办字 |
发布机构: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主题: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4-11 |
规范性文件编号: | 失效日期: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容环境整治五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港开办字〔2024〕10号)
发布日期: 2024- 04- 11 | 浏览次数: | 来源: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2024- 04- 11 | 来源: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仙河镇,开发区、综保区有关工作机构、部门单位: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容环境整治五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容环境整治五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补齐城市管理短板弱项,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促进城乡环境持续优化、城市品质不断提升,打造舒朗大气、生态宜居的特色城市,结合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打造特色生态城市“升级版”部署要求,以营造干净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为目标,以全面整治占道经营、私搭乱建、施工扰民、暴露垃圾、停车管理五个方面突出问题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城市顽疾,努力打造高品质、高颜值城市环境,让人民群众居住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占道经营攻坚行动
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整顿规范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行为,加强流动摊点疏导,营造整洁干净、文明有序、便民利民的市容环境。
1.加大占道经营管理力度。按照预防为主、严格管控的原则,以主次道路、居住小区、医院、农贸市场、学校周边等区域为重点,采取“广范围覆盖、全方位巡查、无缝隙监管”的方式,对辖区进行常态化执法巡查,及时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制止,提升市容环境,维护道路畅通。(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仙河镇。以下任务均需仙河镇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规范流动商贩管理。按照“疏堵结合、合理布局、还路于民”的原则,在不影响消防安全、道路通行、居民生活的区域,合理设置便民摊点群和便民市场,为流动商贩“安家”。细化完善管理制度和标准,落实卫生保洁责任,推行定时、定点、定品种和包环境卫生等管理措施,加强服务保障和执法管理,确保经营结束后场地无垃圾、油污,经营设施摆放整齐。(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3.规范沿街业户店外经营。按照“宣传引导、集中治理、强化监管”的工作思路,与临街单位和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签订覆盖率达到100%。重点攻克“门前三包”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对于多次违反“门前三包”承诺情况的,依法予以处理。(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二)开展私搭乱建攻坚行动
按照“杜绝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始终保持拆违拆临高压态势,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做到应拆尽拆。
4.分类处置存量违法建设。建立存量违法建设查处台账,综合考虑建设时间、土地属性、建设性质、区位、安全状况等因素,采取整改、罚款、拆除、没收等方式,对存量违法建设进行科学认定、分类处理。(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5.规范户外设施管理。拆除违规侵占公共空间的棚亭及破损、陈旧、违规广告标牌等设施,督促做好拆除后现场恢复事宜,确保治理一处、洁净一处、规范一处、美化一处,做到还道于民、还绿于民,打造良好的人居生活环境。(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6.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通过执法巡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网络舆情和信访等渠道、采取有力措施,严防、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对新增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拆除。(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三)开展施工扰民攻坚行动
按照“部门履职、属地管理、企业负责”的原则,严格工地文明施工,切实解决施工扰民突出问题。
7.加强施工扬尘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非作业区应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出入口应设置冲洗车辆污泥的设施,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沿途撒漏,不到国三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进入核心禁用区域施工工地。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不扩散到场区外。(牵头单位:建设交通局、综合执法局)
8.加强智慧化监管。通过远程监控系统和智慧工地建设,实现施工管理可视化、日常监管流程化,实时监测PM2.5、PM10等相关环境数据,从源头防止施工扬尘、带泥上路等问题。施工现场安装的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牵头单位:建设交通局)
9.加强工地噪声监管。聚焦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强化源头预防,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强化日常监管,切实降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依法查处建筑工地夜间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对噪声投诉较多的建筑工地,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四)开展暴露垃圾攻坚行动
按照“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全面治理城乡暴露垃圾切实改善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
10.全面开展清脏治乱。通过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建立暴露垃圾台账,明确整改时限,“一处一策”进行整治。全面推行道路深度保洁,加大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市水域、闲置空地等区域保洁力度,解决垃圾乱堆乱放、污水乱倒等问题。(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建设交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11.加强环卫设施管护。对垃圾桶、果皮箱进行全面排查,破损、无盖的及时修复更换,杜绝箱体脏污、垃圾爆桶外溢、污水渗沥等现象;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提升,规范垃圾分类投放示范亭运营管理;保持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干净整洁,周围无垃圾、污水和污迹,无明显异味。(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12.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坚持源头减量、分类处置、系统管理、资源化利用,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长效机制。建立装修垃圾分拣运行机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率、处置核准办证率均达到100%,违法行为查处机制更加完善。(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五)开展停车管理攻坚行动
按照“疏堵结合、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规范治理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实现“各行其道、各停其位”。
13.提升停车服务能力。充分用好边角地、零星地、单位自有用地等场地,建设林荫停车位、停车楼、地下停车场等停车设施。合理设置路内泊位,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停车资源错时共享,鼓励有条件的商业区开放停车资源,全面增加停车资源供应。扎实推进停车资源智慧化建设改造,积极引导接入全市停车管理智慧平台系统,提升停车资源智慧化管理、运营服务能力,有效缓解停车资源使用效率不高问题。(牵头单位:建设交通局、党政办公室、公安分局)
14.开展重点区域停车治理。全面摸清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及周边停车需求与停车资源,通过限时停车、定制公交、设定临停快走区域、强化违停治理等方式进行综合治理。大力查处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堵塞消防通道停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清理占用公共停车位堆放杂物等擅自改变停车设施用途的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建设交通局、发展保障局)
15.做好废弃汽车停放治理。加大对占用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及其他公共区域停放废弃机动车辆(包含车身、车窗贴满小广告;手续齐全但长期不运行当作储物设施等)的清理力度。道路范围内的废弃机动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道路范围外公共区域(包含住宅小区等)停放、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的废弃机动车辆,由相关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建设交通局、公安分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底前)。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全区攻坚行动统筹调度,建立工作联络机制,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推进工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制定相应的具体攻坚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工作职责、措施步骤,建立市容环境整治攻坚台账,明确完成时限、责任主体、责任人迅速开展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4年4月1日至9月30日)。全面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攻坚行动,突出问题导向,进行集中治理。针对长期积压、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难题顽疾,逐项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源头治理,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完善提升阶段(2024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对重点部位和重要路段严防死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照确定的重点任务,在已取得整治效果的基础上,全面查漏补缺,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加大整治力度,进行彻底整改。健全工作体系,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整体水平。
(四)经验总结阶段(2024年12月底前)。仙河镇及各相关部门、单位总结提炼攻坚行动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主要成果,形成总结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区综合执法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仙河镇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健全组织体系,层层压实责任。牵头单位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部门、单位间联动配合,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理清管理职责边界,强化产权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形成合力。
(二)强化资金保障。综合执法局要按照整治和管理要求,提高整治标准,财政金融局保障整治所需资金,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化、常态化。
(三)强化督导检查。综合执法局要定期调度通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对工作开展好、群众满意度高的进行表扬,对典型经验做法予以推广;对工作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做好限期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业务指导和监管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氛围营造。加大市容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宣传力度,通过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平台等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畅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渠道,倾听群众声音、了解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