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33705000043387626/2024-00134 | 发文字号: | 东港开管发 |
发布机构: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主题: | 综合政务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5-27 |
规范性文件编号: | 失效日期: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消费持续向好的政策清单》的通知(东港开管发〔2024〕8号)
发布日期: 2024- 05- 27 | 浏览次数: | 来源: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2024- 05- 27 | 来源: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仙河镇,开发区、综保区各工作机构、部门单位,所属国有企业:
现将《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消费持续向好的政策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消费持续向好的政策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提振扩大消费的系列决策部署,激发释放消费潜能,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持续向好的意见》(鲁政办字〔2024〕53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24〕5号)和《东营市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十条政策措施》(东政发〔2023〕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清单。
1.加大小微消费企业培育力度。大力培育优质企业,鼓励企业升规纳统,夯实消费发展基础。对本年度新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批零住餐企业(不含以前年度退出企业),按纳统时间顺序给予前10名每家奖励3万元。推动商文旅体一体化发展,对属地文旅体法人单位或企业年度营收超过500万元的,每家奖励3万元。(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2.鼓励大众消费类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商业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培育销售新业态新模式,开展线上线下促销活动,扩大销售规模。对零售、住宿、餐饮在库限上单位,当年零售额同比增速不低于30%的每家奖励2万元。(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仙河镇政府、财政金融局)
3.稳定扩大传统消费。紧抓餐饮、零售、家电、家居等传统消费重点,年内举办4场以上主题促消费活动,统筹安排200万元区级资金用于发放“游购娱、食赏玩”等惠民消费券。聚焦绿色、智能、适老等重点惠民方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绿色智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补贴,落实促进家居消费政策措施,推广发展智能家居。鼓励引导零售、餐饮经营场所和单位延长营业时间、发放电子优惠券。(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仙河镇政府、财政金融局、发展保障局)
4.支持拓展新型消费。促进以绿色、健康、智能等为代表的新型消费蓬勃发展,丰富城镇消费新场景,着力打造设施完善、业态丰富、健康绿色的消费聚集区。大力发展数字消费,推动跨境电商深化发展,对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和人才孵化给予一定支持。(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公安分局)
5.加快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东营港海铁联运枢纽港建设,探索“港口+铁路”运输模式。加快农村快递网点布局,发展“一站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责任单位:建设交通局、仙河镇政府)
6.促进文娱体育事业发展。丰富文娱展演活动,鼓励举办各类文体活动,有序推进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匹克球场和多功能运动场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做好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工作,补齐全民健身设施短板。(责任单位:发展保障局、仙河镇政府)
7.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远程医疗覆盖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心村卫生室。制定区级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引导国有企业、社区通过利用闲置用房为托育机构、养老机构提供场地,采取减免租金、延长租期等措施,鼓励适当放宽租赁期限。(责任单位:发展保障局、仙河镇政府、财政金融局、区属国有企业)
8.支持村镇消费扩容。推动村镇电商高质量发展,发展直播电商和即时零售。支持区内商贸流通企业、生产零售企业、电商企业下沉到村镇开展促消费活动,对活动场地租赁费、宣传推介费等给予补助或奖励。(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仙河镇政府、财政金融局)
9.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方式,加大对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综合金融支持力度,合理优化小额消费信贷利率、还款期限、授信额度。(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
10.持续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水平。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行为,推动创建放心市场、放心商店、放心餐饮,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动机制,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灵活调整“早间经济”“夜间经济”“地摊经济”监管措施,对新型消费模式和消费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不断提升消费供给的多样性和便利度。(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
以上政策除有明确执行期限的,执行有效期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排名第一的责任单位要同步出台配套细则,并全力抓好落实。仙河镇政府、各有关单位、区属国有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提振扩大消费的安排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和跟踪服务,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确保政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