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9-23 09:55:56 | 浏览次数: | 信息来源: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山东明珠物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案。
2024年09月03日16时16分,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交通局执法人员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东港路与港北二路路口处对杨月星驾驶的鲁EJ0156楚胜牌中型厢式货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杨月星驾驶的鲁EJ0156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该行为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交通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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