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鲁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租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国有土地3.2594公顷,用于供水管线建设工程的临时施工区,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DYG2022-001 )。 临时用地期满后,东营市鲁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复垦方案对该地块进行了复垦,并向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提出验收申请。2023年03月09日,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现场踏勘、召开评审会等形式,对该临时用地复垦工作进行了总体验收,拟通过验收。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山东省临时用地管理暂行办法》 等相关验收要求,现将拟通过验收地块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03月14日至2023年04月12日止,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公告期内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山东省临时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对复垦验收进行公告,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送至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 0546-80190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