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31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dyped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办公室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546-8019818,电子邮箱:dygxxzx@dypedz.gov.cn,地址: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一、概 述

2011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东营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结合港区实际,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完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重点、难点工作的推进,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较好地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以完善组织领导为关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

2011年,我区认真按照市里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港区工作实际,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改善发展环境、推行阳光政务、加强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成立了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督促全委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以及遇到的问题。

(二)以建章立制为保障,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运作机制

我区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上不断探索,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针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从规范运作入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政府管理,贯穿于公文办理全过程。各部门围绕本部门业务特点,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审核程序,责任追究制度,对依申请公开,建立内部申请审核流程,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参与把关。加大信息公开操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了专题业务培训,编制《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操作手册》,方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熟悉业务操作,保证工作延续性。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区通过东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0.2%;部门文件信息117条,占36%;法律法规类信息37条,占11%;工作动态类信息145条,占45%;公告公示类信息24条,占7%;其他类信息2条,占1%。与去年相比,不管是公开内容数量还是质量都有较大的提高,体现了我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1年度我区注重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了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对原有栏目做了重新设计,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信息为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分类和整合。同时为公众信息的咨询和对政府信息的公开申请搭建了平台。为方便公众查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我区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查询点。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1年度,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主要通过“网上民声”栏目)。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5件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为5件,“同意部分公开”的为0件,“不予公开”的为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一律按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全省统一标准进行收费,并上缴财政。到目前为止,我区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区2011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本年度未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按照《东营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我区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备案制度,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对外发布前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再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会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免于公开的其他信息不予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本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严格审查程序。全年未发生一起涉密信息违规上网公开事件。

二是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检查工作。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东政办发【2010】36号)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落实,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采用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建设情况、已发布政府信息保密清查情况和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要求有关问题的查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清查了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未发现涉密或不宜公开的信息。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在网上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满意度调查,及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展水平还不平衡。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实务操作上,各部门间存在差异,个别部门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与质量有待提高。与“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标准,与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与其他先行区县相比仍有差距。

下一步,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以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部门和公众关注度高、与公众关系密切的重点信息的公开为重点,指导各部门明确公开内容,加强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进一步畅通政府与公众沟通渠道,建设社区信息发布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情权意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成为政府依法行政的一项基本制度,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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